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市教育局是市政府主管全市教育的职能部门。主要职责:

(一)负责制定全市农村义务教育发展规划,组织实施农村义务教育。

(二)协助乡镇政府搞好农村中小学布局调整。

(三)负责中小学校长的选拔、任用、培训、考核和管理。

(四)组织实施中小学危房改造和校舍建设,改善办学条件

 。

(五)负责指导中小学的教育教学工作。

(六)依法履行中小学教师的资格认定、招聘录用、职务评聘、培养培训和考核等职能。

(七)依法对乡镇有关教育工作和中小学进行督导评估。

(八)依法进行各级各类学校的招生考试工作。

(九)负责师范类毕业生的就业安置工作。

(十)负责全市的职业技术教育工作和成人教育工作。